1、项目名称: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ppp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JHW2018036-1
3、采购人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长乐北路156号
联系人:钱峰
联系电话:(0591)83640684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591-87509888 传真:0591-87956826
5、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0日]
6、采购人确认日期:[2018年12月26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共有 3家投标人按谈判文件的要求递交了纸质投标文件,并参与了开标。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首先对各报价人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参加合同包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共3家,其中合格的 3 家,不合格的0 家;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评议。
8、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无。
9、评标结果:
投标人评审结果如下表:
合同包 |
报价方 |
第一次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结论 |
1 |
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800000 |
8000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福州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801000 |
80050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801200 |
800600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10、评审组成员:
李林、徐道明、钱峰(业主评委)
11、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ppp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数量:1项
金额:80万元
服务要求:
(1)、本项目成交价为包干制,自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ppp项目开工至综合验收结束止,采购人不因工期延长或耽搁而增加监理费用,报价人应详细核算成本,如因成本等原因拒绝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服务,采购人可没收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并追究违约方的相关责任。
(2)、若因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显著减小(或增加),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但可允许成交供应商提出监理人员调整计划,经采购人批准后调整监理人员,但不予计算延期费用。若发生上述情况,监理报酬按照监理人所监理范围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价款作为基数计算监理报酬。
(3)、在工程开工前,由成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和福建省现行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的要求,配置其他相应监理人员。
12、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提供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ppp项目建设的监理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提供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ppp项目建设的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按中标总金额的1.5%收取。
特此公告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