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大厦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的中标公告
1、项目名称:泉州大厦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FJHW2018034
3、采购人名称: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5880025452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591-87509888 传真:0591-87956826
5、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1月1日]
6、采购人确认日期:[2018年11月21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共有 3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了纸质投标文件,并参与了开标、唱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参加合同包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共3家,其中合格的 3 家,不合格的0 家;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评议。
8、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无。
9、评标结果:
投标人评审结果如下表:
合同包 |
投 标 方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备注 |
一 |
福州海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345000 |
85.12 |
中标候选人 |
福州怡富电梯有限公司 |
330000 |
66.82 |
|
|
福州爱科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328000 |
64 |
|
10、评审组成员:
王杰、丁菁、李林、王研兆、郑秀容
11、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合同包1:
中标标的:泉州大厦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1台
金额:34.5万元
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的电梯准用证且交付使用后至少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电梯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应以同质等价标准,免费更换所有损坏部件,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和咨询服务,采购人不承担质保期间的任何费用。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每月每台应至少两次定期上门维保,维保单位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认可证。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小时。一般故障应在5个小时内修复。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中标人应负责由电梯生产厂家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如仍未能解决的应由中标人先提供同 档 次备用机供需方使用。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视自身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
2、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在电梯使用地指 定有能力的电梯维保代理人,按电梯设备维保协议条款的具体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或修理,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维保代理人。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质保期后每年每台的保养费用,应分别报全包价(包工并包所有需更换的备件费)和清包价。
12、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本投标项目用于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泉州大厦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收费金额:0.35万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1)以中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开户名: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 账 号:428673312013
特此公告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