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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松下镇前连村民委员会长乐市松下镇前连村幸福家园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9 16:32:14浏览:9657次
招标编号:FJHW2017046
所属行业:工程类
投标开始时间:2017/6/30 10:00:00
投标截止时间:2017/6/30 10:00:00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受长乐市松下镇前连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乐市松下镇前连村幸福家园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乐市松下镇前连村幸福家园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FJHW2017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丽英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09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乐市松下镇前连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乐市松下镇前连村

联系方式:尤驹 15860808666 陈国香13338270022 薛俊武136650126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丽英0591-875098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长乐市松下镇前连村幸福家园配套工程

数量:一项

项目情况介绍: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松下镇前连村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255.9186万元,发包价为238.6823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松下镇前连村幸福家园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2017年11月15日前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标段划分:   无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含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备注:(1)二级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需已办理完延续注册。(2)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注: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确定办法按闽建筑【2015】23号文执行;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5.91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20 日至2017年6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乐市松下镇镇政府大院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含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图纸、光盘) ,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现金形式的保证金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等方式;

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前汇至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提供银行保函的则需提供保函原件)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6 30 10 00 提交地点为长乐市松下镇镇政府大院

7.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本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  ;

帐    号:428673312013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前连FJHW2017046投标保证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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