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福建省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会议室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的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HWZB(CS)20200506
2.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元) |
1 |
福建省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会议室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
1(批) |
179458 |
3.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 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磋商文件购买地址: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206单元)。
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地点:
(1)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206单元)。
(2) 发售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转账方式报名, 通过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5.公告媒介:
A、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B、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http://fjhw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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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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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投标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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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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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0年06月22日] [下午15:00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 磋商时间:[2020年6月22日] [下午15: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
9. 开标地点: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开标厅。
10.标书售价及要求: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纸质版,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11.需要落实的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2)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3)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5)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注:以上政策如在公告期间有变更、修改,则按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前最新的政策执行。
1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名称 |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 |
邮编 |
3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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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户信息 |
开户名: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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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广发银行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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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9550880213790600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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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姜女士 |
电话 |
0591-87509888 |
电子信箱 |
hwzb_fj@163.com |
传真 |
0591-87956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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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
联系人 |
柳雄斌18344999121 |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9日